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5-09

一、邮寄政审表、定向就业合同书

1. 除本校应届生外,其余拟录取考生原则上应于6月前邮寄《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政审表),须由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

2.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非专项计划考生,最迟于515日前邮寄《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全日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须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并确保定向就业合同内容真实、准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 拟录取为少民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原则上应于6月前邮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4. 如因疫情影响无法在规定时间邮寄相关材料的,须向研招办提交情况说明(见附件,研招办邮箱:yzb@mail.buct.edu.cn),并承诺在防疫封控解除后第一时间内邮寄。

5. 未按我校要求办理上述拟录取手续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


二、调档

除本校应届生外,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和“定向”的非在职考生,凭我校研招办出具的调档函(自行下载、打印)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20229月底前寄达我校,档案逾期未到将不予接收,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档案未到学生毕业年度不进行就业手续办理,其研究生阶段形成的相关档案材料自行带至原档案所在地。档案不转入本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调档函下载地址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相关下载”。


三、体检

我校拟于研究生新生开学后进行统一体检,届时请关注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及户口迁移

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拟于6月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届时将发布相关通知,请及时关注。


六、邮寄信息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

  邮编:100029

  收件人:研招办

  联系电话:010-64433759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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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申请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