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公布北京化工大学网报相关要求(招生单位代码:10010;报考点代码:1110)。
一、报名条件
考生应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生学历应符合相关报考要求。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填报网上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二)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以上时间段内的报名信息均有效。
三、报考点选择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我校作为考点,其他考生请按照《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一)报考京内招生单位(仅指报考10010北京化工大学、11149中华女子学院,、82401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82405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82806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82807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83301煤炭科学研究总院、83501北京化工研究院、83504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85801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就读学校在北京的本科应届毕业生;
2. 具有正式北京户口的往届毕业生;
3. 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均在北京、且具有2020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保记录的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以及报考业务课2(专指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北京化工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2. 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毕业院校在北京且没有设立报考点的本科应届毕业生、艺术类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3. 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具有正式北京户口的往届毕业生;
4. 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均在北京、且具有2020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保记录的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北京化工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无需满足上述规定。
四、网报要求
(一)网上填报信息
1. 考生报名前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和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s://graduate.buct.edu.cn),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北京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等全部公告,了解我校报考信息、北京市关于网上报名的所有公告和所选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2.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网上报名期间,我校将定期发布网报信息存疑提示,请关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不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应及时修改报考点,以免无法参加网上确认及考试。
(二)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考生可持报名号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信息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
五、网上确认
(一)我校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不必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考生须按考点要求,按时上传各类审核材料(若不符合要求,则须按时重传)。待报名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可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1110考点上传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11月10日中午12:00。
1110考点重传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11月10日下午16:00。
1110考点网上审核的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11月10日下午16:00。
网上确认的网址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近期相关通知。请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前后务必关注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及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的相关通知。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网上确认流程安排
1. 考生使用手机,凭在“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
2. 认真阅读《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北京化工大学考点确认须知》及签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 上传材料
(1)考生本人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一寸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等),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照片格式与文件大小详见系统要求,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将置为“审核不通过”,考生须重新提交照片材料进行审核。
(2)考生本人二代(或者三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
(3)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可见、完整。
以上照片,考生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等;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并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不可用Photoshop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可用照片进行翻拍)。
(4)符合我考点报考要求的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封面及个人信息页原件照片,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符合我考点报考要求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
①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照片(以硕士或博士身份报考的需提供硕士或者博士学位证书原件照片)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具有正式北京户口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簿)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原件照片,也可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
③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均在北京、具有2020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保记录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a. 《在京工作证明》(模板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相关下载”),如考生人事档案存放在工作单位,须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单位人事公章;如人事档案委托其他单位保管,须由档案保管单位经办人签字、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专用章;模板中工作单位信息和档案所在单位信息必须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一致;
b.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原件照片及网上报名截止前6个月(即2020年4月-9月或5月-10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6)其他证明材料
①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学信网申请电子认证,并上传认证报告照片;
②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电子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③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即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A4竖版单页样式)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照片;
④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
⑤在校研究生,须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录取当年入学前方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境外高校近期提供的成绩单或者在读证明。
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图片,否则影响确认审核,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期间不接受考生修改报名信息。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要求做好网上报名和确认工作。
(二)关于报名费缴费、退费等其他事宜,请参考《北京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三)考生须在2020年12月19日-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初期、末期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北京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及相关公告。
七、联系方式
研招办咨询电话:010-64433759(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传真:010-64414694
邮箱:yz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
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