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12月22日(星期六) |
12月23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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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8:30—11:30 |
14:00—17:00 |
8:30—11:30 |
14:00—17:00 |
考试科目 |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外国语 |
统考、联考科目或业务课一 |
联考科目或业务课二 |
【考试地点】
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主教学楼及科技大厦东配楼。
【考场安排】
考场具体安排请登录“考场查询系统”查询(点击进入),系统开放时间为12月19日8:00至12月23日18:00。考生可于12月21日在我校主教学楼正门入口处查看考场安排公示。
【考试用品】
我校允许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及准考证说明中可携带的考试用品。自命题科目可携带简单计算器(禁用可编程及可通讯类型),艺术专业考生可携带铅笔、马克笔、水彩等工具。参加自命题考试的考生请自备胶水或胶棒。所需考试用品可放入透明文件袋中。其他用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妥善保管本人证件。每位考生只能携带一张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规处理。
2、每科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3、考点将对考生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将包、通讯工具、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和考试有关文件资料带入考场。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须关闭后交监考人员代为保管;考试开始后,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按考试违规进行处理。
4、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诚信、文明应考。根据《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例,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等4类行为将触犯《刑法》,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对于违纪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统考科目全部采用答题卡作答,选择题需使用2B铅笔,非选择题需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本考点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6、考生车辆禁止进入校园。考点附近可能会出现交通拥堵,请提前选择好出行工具,在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为宜。
7、考试期间我校第一、第四食堂将开放现金窗口,方便考生就餐;同时第一、第四食堂可供考生午休。
8、考试期间气温较低,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
祝愿所有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