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时间:2018-09-15浏览:584

北京化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北京化工学院,是新中国为“培养尖端科学技术所需求的高级化工人才”而创建的一所高水平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

学校共设有14个学院,全日制本科生15305人,全日制研究生6768人(其中博士885人),函授、夜大等继续教育学生3675人,学历留学生318人;有教职工2509人,两院院士8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973”首席科学家8人次,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6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奖者9人,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71人。

学校现有7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55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2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涵盖14个二级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交叉重点学科、3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社科类省部级基地。

学校科研工作发展迅速。承担重大项目、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经费不断创出历史新高,人均科研经费名列全国高校前茅。2001年以来,学校已有26个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大奖,拥有3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1个国家国防科工局第二批国防科技创新团队,4个国家引智基地,位居全国高校前列。是入选国防科工局和教育部“十三五”期间共建高校中仅有的3所“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行业院校之一。2017年学校科技经费到款6.18亿元,获专利授权483项,鉴定成果7项。

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日益广泛。学校拥有一批高水平国际合作项目,如“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 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学校特色项目”等,正逐步引领我校科研团队走向世界。先后与英、美、法、德、澳、韩、日等114所大学建立了学术合作关系。学校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北京化工大学巴黎居里工程师学院”于2017年正式获得教育部批准成立。学校积极推进学生国际化交流,已经与30多所国外院校合作开展海外学习项目,2017年学生海外学习项目共派出362人,在校留学生总数601人。学校持续提升师资国际化水平。2017年度,学校派出教职工158团组/286人次临时出国(境)公干,接待境外短期专家763人次,在校任职的长期外籍专家共16名。2017年学校举办“一带一路”大学校长论坛,来自43所中外高校、企业及科研机构的嘉宾共100余人参加论坛,参会的21所高校共同签署了《“一带一路”大学校长论坛北化宣言》。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举全校之力推进就业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重视对学生的全过程就业指导,积极发挥学校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学校有25位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老师悉心指导学生自主创业,多年来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名列全国高校前茅。2017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8.71%,毕业研究生就业率为98.30%。

今天的北京化工大学,将继续秉承“宏德博学、化育天工”的校训和“团结奉献、艰苦奋斗、务实力行、博学创新”的化大精神,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加快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在国际上有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北化力量。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接攻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2019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三)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二、招生专业

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可以接收直接攻博生。

具体参照《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和接收程序

1、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

4、体检

具体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

经复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一般在我校校医院进行。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须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认可,到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由校医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5、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6、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http://graduate.buc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接待电话号码为:010-64433759;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为:010-64434762。

四、资助与奖励政策

1、入学当年发放一次性推免生奖金。奖励办法如下:

1)来自 “985工程”院校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北京化工大学GPA排名为本专业前10%(推荐免试时GPA排名以教务处提供数据为准)、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0元;

3)来自北京化工大学以外“211工程”院校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

4)北京化工大学GPA排名为本专业前10%-15%(推荐免试时GPA排名以教务处提供数据为准)、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5)来自北京化工大学以外院校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4000元;

6)北京化工大学GPA排名为本专业前15%-20%的(推荐免试时GPA排名以教务处提供数据为准)、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

7)北京化工大学GPA排名为本专业20%以后的(推荐免试时GPA排名以教务处提供数据为准)、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

每位推免生如符合以上条件,仅可享受以上相应奖励的一档。

2、入学当年享受我校特等学业奖学金的待遇。

3、为贫困推免生优先提供三助、勤工俭学机会。

4、择优为推免生提供短期出国学术交流、参加国际会议或海外暑期学校等国际交流机会。

5、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6、入学前可参加研究生课堂学习和研究工作。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1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64433759

咨询邮箱:yzb@mail.buct.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001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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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4433776

00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牟老师

010-64433854

003机电工程学院

王老师

010-64434735

00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金老师

010-64413467

005经济管理学院

张老师

010-64455637

006理学院

赵老师

010-64434899

007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于老师

010-64416428

008文法学院

曾老师

010-64434887

011能源学院

梁老师

010-64441471

012高精尖中心

魏老师

010-64438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