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调整】京学位办〔2018〕1号-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02浏览:440

各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17〕1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北京市学位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地区2018年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2018年北京地区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重点增列北京地区亟需、空白的学位授权点及以应用型为主的硕士点;对学位授予单位拟增列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布点基本满足招生需求、学生就业困难或连续多年研究生报考率较低的学位授权点将不予支持。
  (二)未参加过专项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和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被评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单位可申请撤销,但不能将其调整增列为其他学位授权点,撤销的学位授权点纳入本市统筹增列。
  (三)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试点单位,不能开展博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人才培养项目的试点单位,不能开展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
  (四)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类别本次暂不进行调整。
  二、工作内容
  (一)本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学位授予单位按《通知》要求进行的调整增列;二是学位授予单位按照需求申请新增。
  (二)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论证,统筹规划,以确保质量为原则做好本次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调整增列及申请新增的学位授权点均须符合《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京学位〔2017〕3号附件3),按照要求开展相关调整及新增工作。
  (三)按照《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撤销学位授权点,以及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撤销后不再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的,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可在全市范围内统筹组织增列学位授权点。自2016年起实施动态调整工作以来,北京市有部分学位点余量(无学术博士学位点)可用于本次统筹调整。
  (四)申请范围。按照《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要求》,新增学位授权点只在具有相应学位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内进行,不包括已转制为企业的学位授予单位。
  三、工作程序
  市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增列学位授权点工作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申请单位报送申请材料。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
  申请调整增列及新增的单位需提交如下材料:
  1、《XX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附件1)、《XX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汇总表》(附件2)、《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授权点审核表》(附件3)各一份,同时提供汇总表Excel版和PDF格式电子版。
  2、调整增列学位点需填报《调整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见附件4-1)、《调整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见附件4-2)、《调整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简况表》(见附件4-3);
  申请新增学位点需填报《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见附件5-1)及《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见附件5-2)。
  以上申报材料报送7份,同时提供Word和PDF格式电子版。
  本通知附件中的表格不印发纸制版,电子版可从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网址:http://jw.beijing.gov.cn/kyc/ )“通知公告”中下载。
  (二)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市学位委员会聘请同行专家对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同行专家中需有不少于二分之一本市以外专家。
  (三)市学位委员会审议。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对专家评审通过的申请增列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并将审议通过的拟增列学位授权点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官网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学位授予单位于2018年5月7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市学位办,将电子版发至邮箱,邮件命名规则“单位名称+动态调整”,申请材料文件命名规则“材料名称-代码及单位名称-代码及学科名称”如“申请学硕简况表-10002中国人民大学-1305设计学”。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2、接收材料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620室
  联系人:杨 晖  联系电话:51994807 
  邮 箱:yh@bjedu.gov.cn
  
  
  附件
  
  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来源:市教委网站)